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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合同风险与防范” ——刘凯中主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公司授课
万凯新闻

发布日期:2018-06-07
        6月6日,广西万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创始合伙人刘凯中主任受顾问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公司的邀请,在顾问单位总部为高层管理人员开展了“商务合同风险与防范”系列培训课程,本次课程的内容主要为“简单解析企业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公司黄敏总经理、张浩副总经理、徐曦总经理助理及办公室主任朱国梅、物业部经理池瀚、财务经理王文丽、副经理蒙立进、储备部经理刘伟才、副经理陈春伟等高管均出席了本次课程。
        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与其他的平等民事主体发生交易关系是企业常态,但是企业对合同履行的事前的风险审查,事中的履行监督,事后的补救措施处理能力比较薄弱,因为缺乏解决应对的能力,常会导致合同订立条款不完善、合同履行不到位、合同潜在的商业风险成为事实风险,如果企业对这一方面的不够重视,很可能会给企业造成商业利益损失。
        刘主任将合同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性作为本次课程的重点,列举了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四种常见的合同类型,并将其在审查合同风险、监督合同依约履行及如何采取补救措施将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的实务经验,与为企业客户提供法律顾问服务过程中常见的问题相结合做了具体分析。同时,在合同签订、履行的过程中还有其他需要注意的相关问题,例如订立方式、交付方式等条款必须在合同中明确。刘主任说道:“企业法律风险无法完全规避,而我们能做的,就是要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其次,刘主任就顾问单位关心的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专门做了详解,从“先租后押与先押后租”、“买卖不破租赁”等基本知识点,以点带面讲述了未来企业在签订、履行租赁合同、担保合同中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并提醒各位员工应善于运用法律规则,防范合同法律风险。
        课程的最后是互动环节,大家都踊跃的向刘主任提出了自己关于借贷、担保方面的困惑,例如“定金与订金“、“担保人与保证人”的区别等,在刘主任对大家的问题都一一作了详细解答。本次培训课程在主任与大家热烈的互动过程中结束,在接下来的课程中刘主任还会根据顾问单位经营管理的特点,从其他方面向大家讲解怎样从企业的各方面防范法律的风险。
编辑:邓汝圣    校对:李静妍
本文解释权归广西万凯律师事务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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